关于2024年下半年计算机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2-16浏览次数:16

各部门:

2024年下半年计算机水平考试定于12月28日(星期六)举行,本次考试共报考1862人。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营造诚信公平的考试环境,现将此次计算机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及时间

(一)考试地点

考试类型

考试地点

考务办公室

计算机水平考试

广州校区综合楼

综合楼411室

云浮校区第二实验楼

第二实验楼401室

(二)考试时间

计算机水平考试:

第一场:12月28日上午10:15-12:00,共计105分钟

第二场:12月28日下午13:00-14:45,共计105分钟

第三场:12月28日下午15:15-17:00,共计105分钟

二、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处长任组长,实训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实训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考务负责人兼任,负责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及组织协调。

三、工作要求

(一)考试系统平台管理

考试系统管理老师务必在12月27日(周五)下午下班之前到各自管理机房测试机器、网络状况是否良好,并完成正式试题导入。

(二)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人员须于12月28日(星期六)9:30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广州校区:综合楼411室;云浮校区:第二实验楼401室)参加培训与签到,领取计算机水平考试相关考务材料。

2.监考人员在考生进入考场时实施安检,若安检中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须令其离开考场放置后方可返回考场。

3.严禁监考人员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路线直达考场的监考均按违规处理。

4.监考人员查验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考务工作人员

1.考务工作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所有工作人员须于12月28日(星期六)9:30前到达考务室完成培训与签到。

2.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考务工作人员操作规程》及考务工作要求进行,考试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后勤保障

1.实训中心负责本考点的计算机考试系统技术工作,做好考试系统运维、机房电脑测试等工作。

2.保卫处负责本考点的治安保卫工作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强化考试内外部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考试在安全平稳的环境中进行。

3.总务处负责本次考试的电力保障工作。

4.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且有一定考试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考试期间严格按照《考务工作人员操作规程》及考务工作要求进行工作,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五)考生

1.考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学生需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身份证者可持所在学院出具的“身份证证明”或由考务负责人签发的“身份证证明”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12月16日9:00,考生登录计算机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网站http://gdoa.scnu.edu.cn/bm)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所在考场的,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场。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黑色签字笔。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智能手表等)、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4.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接受安检并根据监考员的指导在考场座位表规定的位置签字,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试期间一律不得离开考场。

5.所有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凡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六)考风考纪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2.各学院在考前须对考生有针对性地开展一至两次诚信教育,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有关严惩组织作弊及考生替考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考试纪律的相关要求、考试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作以明确传达,使每位考生熟知考试纪律,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

3.监考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是良好考风考纪的基础。各学院应在考前加强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监考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到尽职到位、严格监考。对于工作失职的监考教师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广州校区:020-82904263   云浮校区:0766-8288975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