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指南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1-28浏览次数:103

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指南

目的

为了加强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

适应范围

各行业企业具有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企业高管企业人员。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主动向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他院校了解人才信息,建立学校外聘教师人才库。

2.各二级学院需聘请外聘教师承担具体校外教学任务的,应于前一学期进行任课任职考察和推荐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或者管理水平的校外兼职教师,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3.二级学院人事主任协助校外聘任教师完成各项程序,受聘人员签定协议,受聘人员发放聘书。

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根据校内外教学任务,在校教师和兼职教师情况拟聘兼职教师,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2.根据二级学院校外教学基地走访过程中物色各企业、行业具有管理水平高、职业技能强的人员的信息,并与企业达成共识愿意聘为我校兼职教师;

3.二级学院组织对兼职教师资格审核合格后,并收集审核合格人员的证书等资料,报备教务处、人事处;

4.二级学院对接完成《兼职教师审批表》,签订《劳务聘用协议》(一式二份);

5.二级学院提交《校外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以及个人资料报送教务处、人事处,由人事处颁发聘书;

6.二级学院以学期为单位收集《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表》、报送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将兼职教师考核结果发送人事处备案;

7.二级学院负责监管企业兼职教师。

  

  附表:

1.兼职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最新).docx

2.兼职人员审批表(2024版).doc

3.业兼职教师考核表.docx

4.职院劳务聘用协议(样板).doc

5.校外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以学期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