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办关于做好在穗院校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与传媒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71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

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中南人〔2020〕15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一、文件依据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3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

二、补贴条件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1年毕业学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提交材料

(一)《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1);

(二)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三项其中一项便可):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审核退回,复印件签名上交)

 2.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审核退回,复印件上交)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退回,复印件上交)

    (三)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统一上报学校对接的交通银行卡正面带卡号和个人身份证正面一起复印,复印件个人签名后作为上交审核材料) 

五、申领流程

(一)组织申请。二级学院需9月28日前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递交资料申请,并于9月29日中午前把本学院申请学生资料统一交学校就业办审核

(二)审核公示。学校就业办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名单在校园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将于10月15日前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简称“一体化系统”),从系统导出《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2)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给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并将公示通过的人员材料整理建立书面档案台账。

(四)审核汇总。市高指中心负责汇总复核,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院校的对公账号上。

(五)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将于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补贴资金将直接转入学生上报银行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按A4纸规格单面打印(复印)。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资料留存。书面档案台账(包括但不仅限于第四点“提交材料”)由各院校规范整理,妥善保存以备核查,保存期限至少15年。

校对补贴发放情况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及银行发放流水明细将于11月30日前报送给市高指中心。

)《2021年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人员就业情况跟踪表》在次年9月30日前报送给市高指中心。

 

 

附表:1. 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2021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院系汇总表

3.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

4.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就业办公室:020-32802341)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就业办公室

                                        202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