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提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现就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五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内容不限。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单位需撰写并报送3000字以内的上报材料。展现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也可图文并茂。主题鲜明,内容应有重点的突出某一个方面,应是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工作年度总结。每学院报送1个工作案例。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个人需填写《“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1),其中含个人事迹材料。典型经验材料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具备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2.材料撰写要求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个人需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见附件2)。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各类材料上报数量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数
每个部门各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数
每个部门可自由报送,届时择优评选2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上报数
每个部门各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届时择优评选2名
三、上报时间
2022年6月5日前
附件1“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附件2“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
“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电话:
姓名 | 单位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职称 | 职务 | |||
典型经验 | |||||
获得荣誉和奖励 |
附件2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2寸证件照 | ||||||
政治 面貌 | 民族 | 学校 | |||||||
专业 | 届别 | 本人联系电话 | |||||||
参评学年学分绩点 | 综合排名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个人事迹(不超过2000字) | |||||||||
获得荣誉和奖励(限校级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