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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工作人员职责
教学督导室是在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教学监督指导机构,行政挂靠教务处。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总目标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一)教学督导室主任职责
1、行政管理工作
(1)协助院领导进行督导员的遴选、聘任,并主持督导室工作。
(2)组织制定对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过程实施监控所需的各项指标体系、评估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文件。制定每学期督导工作计划。
(3)检查核实各学部报送的学生到课率进行汇总、统计表,并交干事上报主管院长;同时抄送学生处,以及各学部。
(4)组织实施评教、评学活动;侧重在评教、评学中发现问题,为学院领导和教学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5)开展各类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每学期召开1-2次督导员会议,不定期向全院发布教学动态。
(6)开展调查研究,着重探讨高等职业教育规律、教学特点、教学方法和总结教学经验,对学校的教学计划、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7)教学督导员如在工作中与有关学部或教师产生意见分歧甚至矛盾,由督导室主任负责协调解决。
2、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二)教学督导员职责
1、行政管理工作
(1)积极参加每学期的督导员会议,汇报督导员工作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出建议。
(2)对本学部的教师教学业绩进行测评或考核。
(3)通过随堂听课的方式,检查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督导员应该重点听年轻教师、新入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课。
(4)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45分钟),每次听课不重复。并于每月底将整理好的《听课评课记录》等表格交督导室,以便存档。
(5)督导员应该参加各学部召开的学生座谈会,记录学生对教学问题的反映,并及时反馈到学校,以便改进与提高教学质量。
(6)督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7)督导员不参与涉及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听课、打分、讨论等工作。
2、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三)教学督导室干事职责
1、行政管理工作
(1)每周检查学生到课率一次。并且将学生到课率进行汇总、统计、存档。每周五对各学部报送的学生到课率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主管院长;同时抄送学生处,以及各学部。
(2)做好学校教学文件、日常督导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3)协助教学督导室主任组织实施评教、评学的活动。
(4)协助教学督导室主任开展各类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不定期向全院发布教学动态。
2、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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