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培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苗子创造条件,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围绕“扩容、提质、强服务”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才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集思广益、凝练特色、以“打造学校质量文化”为核心,全面系统总结学校在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二、申报范围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1. 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2.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等方面的成果。
3.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
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我校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人员和各级教学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该申报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课题立项、教材应用于教学)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个人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部门申请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部门意志,由部门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
四、工作程序
1.部门推荐。由各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1)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报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发文公布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
五、其他事项
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申请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时间要求,各部门应于2020年4月25日前教务处。
2.材料准备:
(1)纸质材料。推荐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其他为电子文档。电子版材料发至44275871@qq.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